《職業安全及健康(顯示屏幕設備)規例》已於2003年7月4日正式生效。此規例要求工作場所的負責人須為工作間進行風險評估,並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採取適當措施將風險降至最低。僱主亦須為僱員提供所需的安全健康訓練,而僱員則須遵守安全工作程序及各項風險控制措施。

為配合《職業安全及健康(顯示屏幕設備)規例》的實施,協助有關工作地點的負責人可以有效地評估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風險,控制危害,保障顯示屏幕設備使用者的職業安全健康,職安局誠意為各行各業提供網上顯示屏幕設備風險評估服務。各行業的負責人可根據網上的指引,自行為有關工作地點進行符合法例要求的風險評估,完成後的評估表格可列印作為記錄之用。